如来藏佛学 • 宁玛见修 • 见部之一
《九乘次第论集》第四章 汉论2
第三讲 小乘(3)声闻
【6. 宁玛丛书 • 1. <见部1>九乘次第论集 • 6.附录 • 3.声闻• 6010603】
第五章 附录:四部宗义要略
敦珠宁波车 造 谈锡永译
第一讲 小乘
(3)声闻
◇ 声闻
彼决定属声闻种姓者,行八别解脱律仪。复次以四刹那分别观四谛,首观非常,如是而证“补特迦罗无我”离实有(离我执)。
【释】别解脱律仪(Pratimoksa波罗提木叉)分八:一苾芻(比丘)律仪;二苾芻尼(比丘尼)律仪;三正学律仪;四勤策律仪;五勤策女律仪;六近事男律仪;七近事女律仪;八近住律仪。
四谛十六行相:
一观苦谛修四行相——1)非常、2)苦、3)空、4)无我;
二观集谛修四行相——1)因、2)集、3)生、4)缘;
三观灭谛修四行相——1)灭、2)静、3)妙、4)离;
四观道谛修四行相——1)道、2)如、3)行、4)出。
行律仪即守戒;修四谛十六行相即修止观,称为“行相”,即由修止观而令心识清净,如不执着“常”、知“苦”等。
以此串习力,二障于五道修习之究竟金刚喻定(vajropamasamadhi)中摧灭。此二障即贪瞋痴三毒及其种子,与烦恼以外之无明。
盖障既不复有,即已舍离,由是能证有余依或无余依之阿罗汉果。
【释】二障即烦恼障、所知障。
烦恼障由我执(执着自我)生起,所谓烦恼即贪、瞋、痴三毒;
所知障则由法执(执着概念等)生起;所谓烦恼以外之无明,则如执着于外道义理等。
五道为修道的五个阶段,即资粮道、加行道、见道、修道、无学道。
金刚喻定为小乘声闻或大乘菩萨于修行接近圆满时所起之定,断除最后烦恼习气。
无余依阿罗汉于证果时已不依身识,有余依则仍依身识(即世俗之所谓未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