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来藏佛学 • 宁玛见修 • 见部之一
《九乘次第论集》第二章 藏论2
第二十四讲 口诀部(5)
【6. 宁玛丛书 • 1. <见部1>九乘次第论集 • 3.藏论2 • 24.口诀部3 • 60103024】
第二章 上篇_藏地论著2_九乘差别广说
义成宁波车 造 许锡恩 译
第二十四讲 无上瑜伽之三部丙:口诀部(3)
◇◇ 口诀部之分部
大圆满祖师吉祥狮子(Srisinha)分口诀部教授为四部。无畏洲尊者于《功德藏广释·果乘遍智车》中云:
口诀部(分四):外部如身;内部如眼:密部如心:心髓部则如全体。
龙青巴尊者于《宗轮藏》中解释云:
一、外部(Phyi-sKor):就体性而言,以无烦恼可舍故,五毒乃成(修习之)道。就自相而言,以无整治故,一切生起皆显现为法性之庄严。就力用而言,以无偏私故,空性乃周普无偏。
二、内部(Nang-sKor):就体性而言,以非实色故,故为离相之法性。就自相而言,以其离来去故,实为永恒相续之本觉智。就力用而言,以其遍入(轮回与涅槃)故,此则有如(树)根;以其现证(自性),此则有如躯干;以其能开展(显现诸色之力用)故,此则有如树枝;以其为(无尽)光明,此则有如花朵;复以其能成熟故,此则有如果实。
三、密部(gSang-sKor):就体性而言,以直指与证悟(根本觉)俱同时故,不须依闻、思、修(此三智);就自相而言,因证觉与息断(死亡)俱同时故,不须依精勤及串习力。就力用而言,因悲心与证觉同时生起,故不须依赖圆满二种(资粮)之积集。
四、心髓部(gSang-Ba Bla-Med):就体性而言,因不须依于名言,故毋须倚赖分别智。就自相而言,因乃亲证故,遂不必住于意识分别之见地中。就力用而言,因四见圆满故①【脚注:见前述心髓部见地,基(根)之解释一节】,遂无有能得佛三身及五本觉智之希求。究其所以,则因在此修习中,行者可即身现证本始及法尔所成(之果位)。
莲花业缘力尊者于《如长流之教日·耳传教授精要》中解释四部之分别如下:
大要而言,四部于体证本始清净法性之上,并无分别,然而——
一、外部虽详述本始基(根)之法性,但无述及印记、本义及标帜如何表徵自性;四见之道如何生起;光明如何于中有阶段生起:及行者如何得解脱而入任运法尔果位中;
二、(内部)有述及道上之印记、本义及标帜如何表徵(自性),惟不及其余(指根与果等);
三、密部阐释瑜伽行者修习“四禅定”之道,惟亦不及其余(指根与果);
四、心髓部则有如人身五蕴全具。彼阐释本始基(根)之法性;印记、本义及标帜如何表徵(自性);四部各各生起之道;中有阶段如何生起光明;及如何入任运法尔果位而得解脱之道。复次,此部于修行道上所有教授均解说圆满,首尾具足,有如人之全体。就各各众生而言,修行道上之教授,至此已圆备齐全也。
龙青巴尊者于《妙乘藏》中标举心髓部作如是说:
因不须依于名言,故毋须倚赖(分别)智。因直接体悟自性,遂不必住于意识分别之见地中。因四所显能圆满故,乃毋须依于佛三身及五根本智之果,此即为心髓部。于(心髓部外)其他部派,行者皆依心识分别以证悟法性。但此部视法性乃藉上师之力而为直觉(第一现前)所缘,故为最胜。